本公司禁止一切未成年人进行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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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野象科技有限公司终止运营网络表演或网络表演运营权发生转移时,需提前60日予以公告。 网络表演用户使用的网络表演虚拟货币及失效的表演服务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还。 如果家长发现未成年人充值行为后,应及时与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表明对未成年人的充值行为不知情,并协商处理退款事项。